业绩总结 - 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428.18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32,938.60万元[21] - 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30,428.18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32,642.09万元[21] - 2023年12月31日总负债296.52万元,资产负债率0.90%[21] - 2024年度利润总额1,262.42万元、净利润1,262.42万元,2023年度利润总额 - 108.37万元、净利润 - 108.37万元[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9月,政府同意将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产发集团[33] - 无偿划转完成后,产发集团将控制瑞泰新材525,643,400股股份,占总股本71.68%[37] - 产发集团无偿划转取得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国际贸易100%股权[39] - 股权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41] - 本次股权划转属于无偿划转,乙方无需支付对价[43] - 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45] 未来展望 - 收购人未来12个月无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权益的计划[3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多项计划[61] 其他信息 - 收购人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23年7月17日[17] - 收购人股权结构为张家港国资中心持有100%股权[17] - 收购人的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家港国资中心[17] - 张家港国资中心为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8] - 收购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23] - 收购人现任董监高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相关处罚,未涉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仲裁[25] - 收购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5%以上权益的情况[26][27] - 收购人已直接持有瑞泰新材0.77%股份,将通过国际贸易间接控制70.91%股份[68] -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合计控制瑞泰新材71.68%的股份[68] -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交割日[50] -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股权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58]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73]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监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无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74] -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瑞泰新材股票的情况[76] - 收购人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在资产、人员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不违规占用资金[69] - 收购人承诺截至承诺函出具日,除瑞泰新材及其下属公司外,无自营等与瑞泰新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70] - 收购人承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瑞泰新材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确定价格并履行程序[72] -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与瑞泰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69][71] - 本次收购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支付和收购资金来源事项[80] - 收购人已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书面承诺[80] - 收购人为本次收购编制的《收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78]
瑞泰新材(30123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