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30123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收购主体 - 收购人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张家港国资中心持股100%[13] 收购股份情况 - 国际贸易间接控制瑞泰新材520,000,000股,占比70.91%[17] - 产发集团直接持有瑞泰新材5,643,400股,占比0.77%[19] - 划转完成后产发集团合计控制525,643,400股,占比71.68%[19] 收购进展 - 2025年9月获批将国际贸易股权无偿划转至产发集团[24] - 尚需履行国际贸易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程序[25] 其他 - 收购前6个月收购人无买卖股票及证券违法行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