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 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公 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参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