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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华宝股份华宝股份(SZ:300741)2025-11-04 19: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主动辞任、被解聘职务以及 其他导致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