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股东权利行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公开征集"),是 指符合条件的主体,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的行为: (一) 采用非公开方式获得公司股东委托; (二) 未主动征集情况下受到公司股东委托; (三) 法律、行政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开展或参与公开征集活动,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的规定,不得滥用公开征集损害他人合法 权益,不得在公开征集中实施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其他违法 违规行为。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 第四条 公司股东接受公开征集,将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委托征集人 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同一征 集人代为行使。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