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11月)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3]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应分开进行[4] - 仅对同意票累积,不统计反对票、弃权票[4] 投票权计算与处理 - 超实际拥有数只投一位按实际拥有数算[3] - 分散投数位候选人需重新确认,否则作废[4] - 实际使用小于等于总数,差额视为放弃[4] 董事当选规则 - 按得票多少确定,得票相等且最少全部当选超规定再选[5] - 当选达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不足规定对未当选再选[5] 董事任期 -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董事不实施交错任期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