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磁科技(30083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 成、专业结构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1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