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 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3] - 项目负责人执业时间需五年以上[4] 议案提出与审核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聘请议案[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报告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8]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选聘时间与信息披露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 每年需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3]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 - 应对连续两年变更事务所等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5] 文件资料保存 - 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审计费用报价计分 - 以所有有效投标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22] 事务所评价计分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人数达500人计2分等[22] - 上一年度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家数达100家计1分等[2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达2亿元计2分等[22] - 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一次扣2分等[22] - 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一次扣1分等[22] 项目相关计分 - 项目质量复核优秀计6 - 8分等[24] - 项目质量检查优秀计6 - 8分等[24] -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和整改优秀计6 - 8分等[25] - 工作方案优秀计8 - 10分等[25] 人力及资源配备计分 - 项目组成员符合要求计3分等[26][27] 其他方面计分 - 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制度符合要求计1分等[27] -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符合要求计1分等[27] 总分设置 - 合计总分100分[27]
苏奥传感(30050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