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山旺水(026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最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3] - 委员由董事会主席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委任[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成员可要求举行[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豁免通知期限[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与工作 - 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6]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政策、审核议案、评估表现等[6][7]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可多种方式举行,决议出席成员过半数通过[11] - 全体成员书面签署决议案有效[11] 其他规定 - 必要时邀请人员列席,仅成员有权投票[11] - 必要时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1] - 讨论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1] - 会议遵循相关规定,有记录并报董事会[11]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H股上市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