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山旺水(026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旺山旺水旺山旺水(HK:02630)2025-11-05 12:1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最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会主席等提名[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书面签署决议案有效[11]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1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1] - 会议有记录,成员签名,秘书保存[13] - 记录初稿及定稿送成员[13]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保密与工作细则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3] - 生效后现行细则失效[13] - 未尽事宜依规定执行[13] - 抵触时依最新规定[13] - 解释权归董事会[13] - 中英文歧义以中文版为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