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300852) - 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业务,所有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远 期结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远期结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汇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境内外具 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 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的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汇业务视同公司进行远期结汇业务,适用本制度。 但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汇业务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