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300852)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为了强化和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按 照一定的程序和专业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内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 及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及各部门单位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公司财务处理规范性、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并做出合理评价。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均应接受本制度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审部门(以下简称"内审部") ,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 查监督。内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 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应 当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审计委员会 1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