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3008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后境内外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储、规范 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 负债结构,每次募集资金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 董事和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