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油砂(02012) - (I)有关收购目标公司51% 股权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涉及根据特定授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 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佈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卡爾加里,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SUNSHINE OILSANDS LTD.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一家根據加拿大阿爾伯塔省商業公司法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聯交所:2012) (I)有關收購目標公司 51%股權之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 (涉及根據特定授權發行對價股份)及 (II)根據特定授權發行股份以債轉股 之進一步公告 茲提述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及二零二五年九月九 日(香港時間)刊發就有關收購目標公司 51% 股權之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涉及根據特定 授權發行對價股份)(「收購事項」)。鑒於孫國平先生(「孫先生」)作為賣方單一 最大股東持有 48.16%股權,根據證監會收購守則的定義,孫先生被視為賣方的「控股股 東」。因此,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