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物业(0150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9] - 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9]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一次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协助编制技能表[14] - 研究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4] - 审查董事候选人并提建议[14] - 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达标程度并披露结果[14] - 每年度至少一次收集董事信息并编制技能表[19] - 协助公司开展董事会表现评估每两年至少一次[19] 提名委员会运作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1] - 召开会议至少提前五日通知委员[21] - 会议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其他 - 董事会年末对提名委员会工作评估[25] - 提名委员会四个月内提交年度工作汇报[26] - 细则经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生效[29]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