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603809)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1 为规范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明确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2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 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 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 1 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 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应当确保会议表决时仍然持有本 次可转债,并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 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