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3012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通力传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 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第三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