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301255)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 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 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七条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没有公布前,对其知晓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在该等信 息公开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 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公司在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