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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科技(3012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通力科技通力科技(SZ:301255)2025-11-05 19:01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