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301255) - 累积投票制度
通力科技通力科技(SZ:301255)2025-11-05 19:01

董事选举制度 - 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一名董事除外[2] - 累积投票制下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与待定董事人数乘积[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 投票规则 - 所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9] - 对某候选人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6]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1] 当选条件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可当选[8]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同按不同情形处理[8]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9] 通知要求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