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30125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报告[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报告[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报告[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报告流程与责任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当日履行报告义务[11] - 证券部接报告后分析草拟披露文件报董秘审核[12] - 信息披露后证券部整理保管并通报相关方[12] - 向监管部门报告前需内部审议并经董秘审核[13]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