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301287) -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或变动幅度等超预计范围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责任追究原则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等[8] 责任人处理 - 违反法规等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9][10] - 情节恶劣等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11] - 有效阻止等情形对责任人从轻等处理[12] 处理流程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3] 责任追究形式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4] 制度执行 - 制度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17] - 制度不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17] 适用范围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7]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