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佳力奇佳力奇(SZ:301586)2025-11-05 20: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公司董高考核标准并考核[2]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6]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