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与注册资本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15] - 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616383477元变更至631383477元,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16] -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31,383,477元[18]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8]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29]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0]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股东会决定[5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决定[5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由股东会决定[5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决定[53]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存在多次融资应分别设置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84]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4]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5]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论证[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15] 对外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10][111] - 公司对外投资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应经公司董事会审批[112] - 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股票投资由董事长审批,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股票投资董事长可授权总经理审批[11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126]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有独立法人资格、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等[128] - 竞争性谈判需与三家以上(含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谈判[134] 薪酬管理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提请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47] -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结构等工作[150] - 非独立董事兼任管理职务时,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153]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153]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