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经多轮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由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票由非关联股东代表计票、监票[14] 交易金额计算与公告 - 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议标准,已履行程序的不再累计[15]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增资、减资时以公司出资、增/减资金额为交易金额[16] - 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审议等多项内容[16] 豁免与免予审议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和披露[17] - 六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17] 日常关联交易 - 已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履行情况[19]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19]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