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30048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子公司设立与治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但股权未超50%的公司[2] - 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章程决定,设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一人[11] - 子公司监事会设召集人一名,原则上由公司推荐的监事担任[12] 经营目标与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经营目标[5]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5]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十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10] 人员委派与监控 -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治理监控[10] - 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公司推荐人员担任[13] 财务与担保管理 - 子公司向银行贷款需公司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4] - 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相互或对外提供担保[15] 风险投资与资本管理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风险投资,特殊原因持股应1年内消除情形[16] - 子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须经公司审批后再提交子公司审议[16] 报告与审计 - 子公司应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报月报,每季度结束后15日报季报[19] - 子公司项目投运后应在会计期间结束后10日内提交达产达效情况报告[19]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1] - 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子公司财务报告[21] 资料与备案管理 - 子公司应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内控制度文件资料及变更后资料[23] - 子公司股东会等会议决议应及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25]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相关协议和文件应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25] 信息披露 - 公司编制中报和年报时应披露子公司经营情况等内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