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锐新科技锐新科技(SZ:300828)2025-11-06 20:2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九项[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8]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18] - 审阅财报提意见,关注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18] - 对年度财报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8] - 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意见[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或必要时召开[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保密[1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10]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职务[15] - 细则“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0]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