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锐新科技锐新科技(SZ:300828)2025-11-06 20:2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工作对象 - 包括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媒体等[5] 沟通方式与内容 - 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内容[5] - 在互动易等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7][8] 股东会安排 - 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6] 信息披露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后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8] 说明会召开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问题[10][11]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1] - 安排现场活动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形成调研记录[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1] 工作负责部门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23]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专职部门开展工作[24]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确保沟通畅通[15]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15] 相关关系处理 - 与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6] 特定对象沟通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8] - 董事会秘书在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记录至深交所备案[20] 员工培训 - 以适当形式对员工进行系统性培训[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