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锐新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披露 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的行为。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 交易所登记,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本条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