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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3008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锐新科技锐新科技(SZ:300828)2025-11-06 20:2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