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锐新科技锐新科技(SZ:300828)2025-11-06 20:22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 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审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等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检查评估和审计[9]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审计档案管理 - 公司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设由独立董事任主任的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6][8] - 审计委员会要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七项内容[21]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报告披露与审计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1]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1] 违规处理 - 审计部门对五类违规部门和个人可提处分建议[23] - 董事会对内部审计人员四类违规行为给予处分[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