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B205 号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B20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1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我们"、"我所"、"会计师" )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新铝时代")问询函中与会计师相关的问题进行了 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相同。本 回复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1 | | | 问题 3、关于标的资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申请文件显示:(1)2023 年及 2024 年,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分别为 110,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