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舒适(02698) - 薪酬委员会- 职权范围
乐舒适乐舒适(HK:02698)2025-11-07 06:29

薪酬委员会组成 - 须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大多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董事会委任[5] - 成员委任年期最长不超董事任期[5] 会议相关 - 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通知至少提前14天,续会14天内无需通知[5]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决议需出席成员过半数通过,书面签署同样有效[8] 其他规定 - 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7] - 每次会议后须向董事会报告[10] - 可咨询董事会主席或行政总裁[14] - 获授权寻求薪酬资料,必要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