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00290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与高管离职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7]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应停职,董事会解除其职务[6]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7] 后续事项安排 - 离职生效或届满应办移交,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10] - 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