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1月6日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议案[2] - 《公司章程》等修订事宜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在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之日起生效,现行制度废止[27] 财务资助与股份收购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为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向法院诉讼[8]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10]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0][11] 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董事任职资格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 - 董事会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内部治理制度 - 公司拟修订或制定28项内部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8][29]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29]
博敏电子(603936) - 博敏电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