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17]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无相关谴责或通报批评[17] - 过往任职有特定解除职务情况需满12个月[1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7]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4] - 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披露[14]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20] 免职与补选 - 提前免职公司应披露理由,被免职者可提异议[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1] 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发现重要事项未审议应尽职调查[27]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应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签字确认[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两名及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30] 公司支持 - 公司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必要时组织考察[30] - 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津贴与利益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0] - 独立董事不应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31]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制度中“以上”“不超过”含本数[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3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4]
博敏电子(603936) - 博敏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