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东会通知应在召开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4]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特定事项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投票与计票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按规定通过[2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2][3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39] 其他重要事项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4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44] - 普通、特别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需按规定通过[46][47]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9] - 股东会相关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49]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4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3]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54]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5年11月[55]
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利通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