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4] - 设2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4]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5] - 辞任或任期届满后3年内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仍有效[11] 董事出席与回避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12个月内未出席超半数需书面说明披露[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21]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5]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9]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0][2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9] 会议表决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一人一票,表决方式由主持人决定[27]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审议事项权限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单笔借款3000万元(不含)至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5] - 融资租赁资产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由董事会审议[15] - 当期财产损失总额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至5%(含)[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2] - 决议由总经理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36] - 未经决议致损行为人负全责[36] - 董事长等汇报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36] - 董事会秘书常汇报决议执行情况[3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3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8]
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利通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