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利通电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SH:603629)2025-11-07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2018年9月4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26,208万元[12]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3] - 已发行股份数为26,208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208万股[2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9]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40][41]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0] - 重大资产交易,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9] - 对外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8] - 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25]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3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电话通知[143]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51]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战略委员会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2名并由其担任召集人[154][15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7]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超80%或经营性净现金流连续三年为负值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8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1]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95]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出,传真送出的第2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