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程
内幕信息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4] 内幕信息登记与报送 - 内幕信息流转涉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9] - 公司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0]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重大事项方案重大调整等情况需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特定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2] - 报送档案和备忘录需出具书面承诺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3] 保密与责任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利用内幕信息获利等[15] - 公司董事等应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讨论重大事项时应控制知情范围[16] - 信息传播或证券异常时,控股股东等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告[16] - 公司向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应告知责任[16] - 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追究违规责任[19] - 违反规程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17] 规程其他说明 - 规程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规程所称“以上”含本数[19] - 规程修订权及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