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中毅达中毅达(SH:600610)2025-11-07 18: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2][13] - 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2][13]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2][13] - 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2][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12][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12][13]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17] 重大诉讼和仲裁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9] 其他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股份被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8][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提供担保”交易,不论金额都应及时报告[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18] -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报告标准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9] - 公司预计年度或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报告,如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比较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24]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及时报告[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报告[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报告[27] 报告流程与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5][6]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董事会秘书具体组织和协调[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预报,1日内递交书面文件[30] - 报告重大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审核报送[32]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信息合规性审核后提交上交所审核并披露[3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33] - 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3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