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6] - 主席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人员补选 - 委员辞职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8]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10]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评估报告[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6] - 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督促整改和内部追责[18]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评估制度设计适当性[18]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4] 决策流程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会、主席或两名以上委员有权提议召集临时会议[27]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28]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2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31] 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等档案保存期限自作出之日起不少于十年[31] 股东会相关 -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0] 股东诉讼 - 有权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提起诉讼[2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或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4]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4]
中毅达(600610)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