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中毅达中毅达(SH:600610)2025-11-07 18: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8] - 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能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6]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决策程序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履职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履职获足够资源和专业意见[33] 会议资料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5]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6]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其可直接申请或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6] 费用与保险 - 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7] 制度相关 - 制度修订、补充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0]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