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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000544) - 独立董事制度
中原环保中原环保(SZ:000544)2025-11-07 19:0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条件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10]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16]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独立董事报告与通报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公司应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6] 其他规定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