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运作 -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薪酬与考核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高管薪酬与考核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办公室拟定草案或报告,公司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10] - 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数额报董事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