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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0005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原环保中原环保(SZ:000544)2025-11-07 19: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 个人原因,使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 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应当积极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按规定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定期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规定期限内公平披露。 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部室(中心)应当遵照规则要求, 全面、认真、准确填报年报相关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 时提交至董事会办公室汇总编制,确保年报无遗漏、无差错。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