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医疗(01515)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提名委员会成员至少3名,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处理事务法定人数为2名[4] - 最少每年于股东周年大会前开会1次[5] 委员会决议与职责 - 会议决议案须获出席成员过半数票数通过[7] - 每年至少检讨1次董事会架构、规模等情况[8] 委员会汇报与职权 - 主席会后向董事会汇报进展[13] - 获授权向高管索取资料、寻求外界专业意见[13] 其他事项 - 公司获批准后参考上市规则更新职权范围[11] - 文件中英文版本有歧义以英文为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