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263.763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诉讼[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成员总人数三分之一[22]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3]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2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2]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3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5]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6]
辰安科技(30052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