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39,811.3845万元修订为39,805.8245万元[1] - 公司股份总数由39,811.3845万股修订为39,805.8245万股[2]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提起诉讼[5]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6]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2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0] - 修订后公司独立董事由三名变为一名[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3]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4]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4]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7]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37]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3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除修改部分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41][4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锦浪科技(300763) - 章程修正案(2025年11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