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00223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大华股份大华股份(SZ:002236)2025-11-07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4月21日获批发行1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86755574元,股份总数为3286755574股,全部为普通股[9][19] - 公司发起人傅利泉、陈爱玲、朱江明、刘云珍、陈建峰分别认购6264000股、3024000股、756000股、540000股、216000股,占比分别为58%、28%、7%、5%、2%[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7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3] - 董事会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86] - 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90] 交易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人民币、与关联法人发生超300万元人民币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超3000万元人民币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提供担保除外),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5] - 满足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3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8]